【证券时报】银保监会:防范金融直播营销隐藏风险
摘自中期协期货投教网
10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社会公众:应注意甄别金融直播营销广告主体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认真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重要信息和风险等级,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销售误导等风险。
银保监会表示,当前金融直播营销存在两方面主要风险:一是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混乱,或隐藏诈骗风险。无资质主体“鱼目混珠”,直播平台信息设置混乱,非专业人士误导或欺骗。二是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销售误导风险,包括虚假或夸大宣传;偷换概念、简单比价;信息披露、风险告知或提示不到位等。
银保监会表示,消费者可从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一是辨明直播主体资质。目前,大部分直播营销更倾向于发挥流量引导作用,以提供购买链接或线下引流的方式,促使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如有意购买,应弄清发布营销广告、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注意相应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正规金融机构销售渠道以外的页面随意提供个人重要金融信息、身份信息,防范欺诈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二是看清直播内容。建议理性对待直播营销行为,在购买前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如借贷产品的息费标准、实际年化利率,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缴费要求,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等,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坚持科学理性的投资观。警惕一些金融直播营销中信息披露不足、风险提示不到位、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销售误导问题,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三是知悉金融消费或投资风险。金融产品与普通商品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根据消费者或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针对性推介,而直播带货模式下无法有效识别每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做不到一对一地充分沟通。公众应对此有理性、清醒的认知,不被直播营销所营造的氛围煽动而盲目消费或冲动投资,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