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长假前的价格波动风险,经研究决定,我司将按照各家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整所有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从2011年9月28日结算时起,按以下标准收取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
(一)上交所:
铜、黄金、天然橡胶、锌调整为21%;
铅、燃料油调整为19%;
铝、螺纹钢、线材调整为18%;
(二)大交所:
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调整为18%;
大豆1号、大豆2号、豆粕、棕榈油、豆油调整为16%;
玉米调整为14%;
(三)郑交所:
棉花、白糖、 PTA调整为18%;
强麦:17%;
早籼稻、菜籽油、硬麦调整为16%;
(四)中金所:
维持原标准
二、根据交易所通知,自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大交所的所有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扩大至7%;上期所的铝合约的涨跌幅度由4%调整为7%,铜、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橡胶各合约的涨跌幅度由6%调整为8%;黄金的涨跌幅度由5%调整为8%;郑交所的所有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原标准。
2011年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起,上期所、大商所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恢复正常;郑商所的菜籽油保证金调整为8%,涨跌幅为5%;早籼稻的保证金调整为10%,涨跌幅为6%。
请广大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祝假期快乐!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