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元旦假期调整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5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元旦长假的价格波动风险,经研究决定,我司将按照各家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整所有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从2012年12月28日结算时起,按以下标准收取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
(一)上期所:
铝:10%
线材:11%
螺纹钢:12%
黄金、铜、锌、铅、天然橡胶:13%
燃料油:14%
白银:16%
(二)大交所:
玉米:10%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11%
(三)郑交所:
早籼稻(ER)、普麦、强麦(WS)、硬麦(WT):11%
早籼稻(RI)、强麦(WH)、菜籽油(RO)、白糖:12%
棉花、菜籽油(OI)、甲醇、 PTA:13%
玻璃:14%;
(四)中金所:
维持原标准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根据交易所通知,自2012年12月31日起,大交所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郑交所的所有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三、2013年1月4日恢复交易后,上期所、郑商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恢复至原有比例;大商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恢复至原有比例。
请广大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祝假期快乐!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