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春节长假的价格波动风险,经研究决定,我司将按照各家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整所有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从2013年2月6日结算时起,按以下标准收取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
(一)上期所:
铝、燃料油:14%
线材、螺纹钢:15%
黄金、铜、锌、铅、天然橡胶、白银:18%
(二)大商所:
玉米:12%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14%
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15%
(三)郑商所:
早籼稻(ER)、早籼稻(RI)、普麦、强麦(WS)、强麦(WH):12%
菜籽油(RO)、菜籽油(OI)、白糖、棉花、甲醇、 PTA、玻璃、油菜籽、菜籽粕:15%
(四)中金所:维持原标准。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根据交易所通知,自2013年2月8日起,大商所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6%,焦炭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7%,豆粕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8%;郑商所的所有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上期所的铝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螺纹钢、线材、黄金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6%,铜、锌、铅、燃料油、天胶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7%,白银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8%。
三、节后将根据各品种行情变化情况,另行公布节后保证金收取标准。
请广大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祝假期快乐!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二月一日